第一百三十三章 圣眠古城,金雕银狼 (第2/2页)
“宴会结束后再给,大家多半揣着就走,带回自己老家了。”
雷玉竹悠悠的说道,“而刚见面就给,在城里闲逛起来,总容易看到自己有兴趣的东西,到时候这些黄金,大半还是要留在圣眠城。”
苏寒山失笑道:“神威府看起来很大气啊,还会特别在意这种细节吗?”
“还真不好说。”
广明禅师在一旁说道,“每年神威宴前后,也刚好是圣眠城办万商节的时候,这两个月里,所有在城内完成的交易,将军府抽取的税都减免三成。”
“不要说是他们送出来的黄金了,很多时候,各郡赶来赴宴的人们,还会忍不住掏出自己的家底,多促成几笔生意呢。”
北地诸郡,除了极其靠近北方边境的雪岭、寒江、怒霜等郡之外,还包括了娄烦、离石、河东、代郡、上党、云中、定襄等等。
光是符合邀请标准的新晋天梯高手,一般来说,都有五六十人。
而这五六十人中,有七成,都是来自各郡的郡治之地,他们所出身的世家、门派,都会派出不少人随行。
既有老辈人在队伍里面,起到保护年轻英才的作用,也是为了让一些低辈弟子跟过去,开开眼界。
但既然开了眼界,很多人也会忍不住大买特买。
另外,还有很多没有获得请柬,但也想过来凑热闹的势力,或者想趁这个机会,拉拢那些背景单薄的年轻天梯高手。
总而言之,就算是圣眠城这样庞大的城池,在每十年一次,办神威宴的这个时节,也明显要比平日热闹得多。
苏寒山三人在城里游荡,倒也真见到了些新奇的小玩意儿,但还没到真正心动付钱时,就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。
那是几匹银白色的巨狼!
它们的皮毛如同银丝缎子,流光锃亮,肩高看起来就有八尺,四足着地,低头的时候,黑润的鼻尖都跟人的脸一样高,体长约为十六尺,尾巴另算。
那蓬松的大尾巴,就算把一个成年人藏在里面,外人估计都看不出来。
可这样的六头巨狼,只是用来拉动一座宫阁般的车厢,从大街上徐徐走过,六个不知什么材质的乌金色大车轮,碾压地面,隆隆作响。
“那是狼余王部的人吧。”
“能够用六匹纯血银狼拉车,恐怕还是狼余王部里面,真正的嫡系王族,难道也是要来见证这一次的神威宴?”
“有这个可能,前一阵子,赖丘、肥遗两大王族部落的人,不也都来了吗,这回的神威宴,还真是热闹。”
苏寒山听到那些大街上围观的百姓,正议论纷纷,但也并不显得有多么惊慌。
北方边境,虽然名义上来说,是专门用来抵抗北荒部落的侵袭。
但北荒广袤,大大小小几千个部落,也并不是都敢于跟大楚为敌的,甚至在大楚开国年间,北方千部、西域百国,全部都是服服贴贴,虔诚上供的模样。
这五百年来,已经有上百个中小部落,彻底被边境子民稀释,迁入到边城内部居住,成为了大楚百姓的一部分。
虽然最近百余年来,北荒最大的八个王族部落,有渊父、休屠、欢毒、牧野四个已经不再称臣,屡次攻打边关。
但是还有狼余、赖丘、肥遗、穷奇,四大王族部落,秉承着开市的传统,长期跟边城有贸易往来,为此不惜协助边城大军,钳制另外四大王族。
可惜,前几年,梁王和天命教发动叛乱的时候,穷奇部落的高层,居然揭露了自己天命教成员的身份,联络渊父等四大部落,攻打边关,呼应梁王的叛乱。
如今,就只剩下三个王族部落,还跟神威府之间,维持着友好的往来。
“嗷!!”
突然,那六匹银白色的巨狼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,浑身的长毛根根竖起,仰天嚎叫。
围观的百姓,纷纷吓得躲避开来,最左边的那匹银狼,更是扭过身子,一头撞向旁边的酒楼。
酒楼中有很多普通百姓,苏寒山心中一惊,正要出手,就见酒楼内飞出一根筷子。
当!!!
这根筷子,打在银白巨狼的一根獠牙之上,传出一声锣鼓般的怪响。
竹筷倒射回去。
整头巨狼的身子,则骤然僵住,好像变成了一尊雕塑,硬邦邦的歪倒在地。
其余五匹巨狼,凶态毕露,龇牙咧嘴,作势扑跃。
“放肆!!”
那宫殿似的车厢中闪出一道年轻身影,手里一条长鞭甩动,鞭梢当空炸响,就把那五匹巨狼震慑,身体全部伏低下去。
此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,五官俊朗,眸若寒星,但肤色褐黑,浓密的长发之间,缀有许多彩色珠玉,身上五六层衣物配饰,在繁琐之中,透出华贵庄严。
“本王乃是狼余国,达伦王子,这些银狼,一向乖顺,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发了凶性,好在没有伤到神威府的子民。”
他语气中透着些许歉意,看向那酒楼之中,“诸位楼中之人,倘若受惊,可以到我们狼余驿馆之中寻求赔偿。”
说话间,他手里长鞭一抖,鞭梢在那头僵硬的银狼身上抽了一下。
那银狼依旧四足僵滞,一动不动。
达伦王子眸光微动,长鞭一收,卷在手中,看向那座酒楼。
苏寒山也看出了原由。
刚才那根筷子,虽然是打在了银狼的獠牙之上,但力道扩散之后,却恰到好处的封住了这银狼浑身上下多处穴道。
达伦王子的一鞭,想解开穴道,不料他那一鞭的力道打下去之后,银狼身上的气血,在阴差阳错间一扭,原本的穴道被解开,又有新的穴道被封住。
那显然不是真的巧合,而是酒楼中人用竹筷打穴的手法,极为高明巧妙,预算到了别人可能用来解穴的方法。
苏寒山想到自己的七情毁神式,单论封堵气血的点穴效果来说,还真不如这竹筷打穴所用的手法高明。
酒楼里面,走出一个白衣黑发,手缠念珠的青年人,手里还拿着一根筷子。
“阿弥陀佛,小僧智节,见过诸位施主!”
出乎意料,这个青年人好像非常腼腆,竹筷轻轻一挥,将那头银狼解穴之后,便垂着头说道,“这银狼施主发狂,大约是因为小僧身上的这串念珠,险些连累了诸位施主,该赔罪的是小僧才对。”
达伦王子看向那串好像黄玉雕琢出来的念珠,恍然道:“传闻,我们狼余国的银狼,有一种天敌,正是金刚崖的神窟金雕,这种金雕倘若活过五十年,可以将利爪褪去,重新生长。”
“你的念珠,是用金雕褪下的旧爪打磨而成?”
金刚崖上白马寺,是不逊于北地诸郡郡守世家的大宗派。
长发飘飘的年轻和尚歉然道:“这念珠可以慑服不少毒虫精怪,平日颇为便利,小僧也没有想到,居然会在这里遇到罕见的纯血银狼,如今已经封住念珠气味了。”
“哈哈哈哈,两位都是有身份的人,既然没出什么大事,何必在这长街之上干站着呢?”
不远处另一座酒楼上,有个黄衫公子,凭窗而立,轻摇折扇,笑道,“在下雪岭司徒家,司徒停云,正在与几个世家好友,凑一个丹元小会。”
“达伦王子,智节禅师,不如到我这里来坐坐,大家畅谈无忌,化解这一点小小误会,更能结下交情,金雕银狼,化干戈为玉帛,岂不是一桩美谈?”
司徒?
苏寒山看向那个黄衫公子。
那司徒停云顾盼之间,看见人群中的广明禅师,眼睛也略微一眯。
(本章完)